一、场景
“律师,我干了 8 个月,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把我踢出工作群,说我是‘兼职/合作/外包’,这怎么办?”
这是劳动律师接待里最高频的开场白。
二、法律底线
《劳动合同法》第7 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给出三层标准:
1. 双方具备法定主体资格;
2. 劳动者受单位管理、按单位安排提供有报酬劳动;
3. 劳动内容是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所以:没签合同≠ 没有劳动关系。工资流水、考勤、工作群、派单记录、工牌、排班表,都可能成为认定依据。
三、公司常用“身份包装”话术
· “你是个体户/合伙人”
· “跟平台是合作关系”
· “工资是报销,不是薪酬”
· “项目做完就散,不算用工”
· “社保你自己缴,我们不认人”
《解释二》已明确:平台、外包、挂靠、关联公司互相推责的,法院要穿透看谁在真正管理你、谁从你的劳动中获益。
四、劳动者该固定的证据
1. 入职聊天(岗位、薪资、报到时间)
2. 工资转账备注“工资/薪酬”最有价值
3. 考勤截图、排班表、钉钉/企业聊天软件记录
4. 工作成果、客户沟通、派单记录
5. 被踢群、被停号前的完整截图
别只喊“我确实在上班”,要把“谁命令我、谁发钱、谁考核我”用证据钉死。
五、律师结语
劳动关系认定,是劳动维权的大门。门没推开,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加班费都进不来。
用工事实重于合同名称,管理控制重于书面标签。
本文为【邱小娟】律师劳动法普法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撰写,仅用于法律常识传播,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结果保证。个案涉及工龄、工资基数、规章程序、地区裁判口径差异,请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及解除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邱小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