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民陈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件羽绒服,收到之后却发现衣服袖子上有一个“孝”字臂章。陈女士非常气愤,找商家进行理论,却迟迟未得到答复。在媒体出面下,才得到解决。
对此事件,网友纷纷表示,“退货的衣服不应该处理一下吗,看都不看就直接发货给下一个买家?”“好多人都这样做,经常买衣服穿一阵觉得不好看就退了。”
随着电商平台越来越成熟,大部分店铺为了保障顾客的购物体验并促进销量,都设计了7日无理由退货的机制,顾客收到货后不满意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退换。陈女士买到的衣物很可能就是上一位顾客穿过退回来的。很多人忌讳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更何况是这种可能穿到葬礼上,还留有孝章的衣服。因此陈女士认为自己被诅咒,要求店家给出满意答复也在情理之中。
商家售给陈女士的羽绒服上出现不吉利的字样,存在两方面错误。一方面是收到上一位买家退回的货物后,没有尽到应有的检查义务,将不合格的产品再次售出。另一方面是陈女士在向商家进行反馈要求退货时,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复,让陈女士的心情雪上加霜。
陈女士与商家之间建立的是销售合同,合同双方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消费者在网店购买服装,商家无特殊说明时,可以认定服装是全新、没有质量问题、不会出现不吉利因素的产品。在羽绒服上发现丧事孝章,可以推定为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出现违约的情形,陈女士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商家应与陈女士进行协商,选择给其更换羽绒服、让陈女士收下羽绒服再加以补偿或是将羽绒服退货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起初,陈女士购买衣服的旗舰店只是表示道歉,但没有其他补救措施。感到非常气愤的陈女士找到了该电商的管理公司,在媒体出面协商下才答应给陈女士赔偿6000元进行解决。
像陈女士一样,购买商品时,遇到纠纷后维权难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维权进行了指引。首先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一方面可以节约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也避免扩大事件给商家带来负面影响。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或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如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消费者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事件中,如果孝章的确是另外一位顾客佩带后忘记摘掉退货的,商家有权就此事向顾客进行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只有不影响商品质量,也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可以退货。
电商市场上普遍适用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对消费者购买服务的权益保障。但这种规则却被某些道德素质较低的顾客加以利用,比如通过不摘吊牌,将衣物穿出去拍照后再退货等方式频繁试穿衣物,给商家造成了巨大的成本损耗,违背了退换货条款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初衷。
针对这种恶劣行径,收到货物的商家要耐心检查衣物完整情况,避免影响二次销售。同时,电商平台可以对消费者的退换货情况进行记录,设置黑名单机制,一旦发现有消费者利用机制漏洞获得非法权益,就对其进行惩处或限制购买,从根本上改变行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