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杀害两名女同事的新闻让人胆战心惊。同事好心帮他搬建筑材料回家,一名女生进入其家中,被其强奸未遂并杀害。后该男子又把另一位受害者骗入屋内,实施杀害行为,并分尸开车送回老家抛尸,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网友纷纷表示,“这种同事人品有问题,一定不要帮忙。更不能帮到他家里,太恐怖了。”“这种人真不知道怎么想的,到处都有摄像头,还敢犯杀人分尸的重罪,残害两名女性。”“两名女性也没有想到吧,出门时候还有伴,谁能想到发生这种事。”
其行为主观存在故意,客观上是趁同事在其出租屋内时,利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状态,意图与被害人发生性交的行为。因此,男子行为违背了妇女意志,着手了强奸行为,强奸犯属于行为犯,无论结果有没有得逞,他都构成犯罪。其强奸未遂后将女子进行杀害,还构成故意杀人罪。男子侵犯了同事的生命权,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也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此外,他对第二名女同事,也进行了杀害。因此,凶手应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论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行为犯,一旦实施了相应行为就属于犯罪。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本案特殊还要结合其他罪行判断。《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对朝夕相处,困难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的同事,竟然做出如此禽兽之事。连杀两人,不知悔改,残忍分尸,妄图逃过法律的惩罚。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处存在监控的环境下,他还抱有侥幸心理,对法律的震慑力毫不畏惧,最终走向歧途。
恶魔在人间,防不胜防。对于这种不熟悉的同事,应保护好自己,尽量避免一人前往其家中。或许本案的两名女子同时进入他家中,还有生存的希望。在进入陌生场所前,我们要考察好安全情况,尤其避免和不十分熟悉的人单独相处,与家人时刻保持联系。必要时用手机求助,或进行录音录像,留存证据。生命里的意外太多,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与身边的熟人也要时刻抱有安全意识,避免惨剧再次发生。
除了当事人提高意识外,社会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对社会上潜在的危险分子,起到督促、警告的作用。无处不在的监控、法律底线的威吓,很可能是保护弱者的强大力量。警方表示,对该男子的行为务必严惩,也将起到让百姓放心,稳定社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