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陕西一男子将自己 79 岁瘫痪母亲扔进废弃墓坑活埋一事引起广泛民愤。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在法律和人情面前,活埋瘫痪母亲将不仅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应受到道德的审判。这种行为对社会乃至国家影响极其恶劣,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实属人间悲剧。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该男子将老人运至废弃的墓穴内用黄土封住,但没有用脚踩瓷实,没有致老人死亡,因此属于杀人未遂,加上法院认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老母亲也原谅了他,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刑法》之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对老年人有赡养的义务,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某宽一审获刑12年的消息让这起惨绝人寰的事件再次被人们想起,老人已于9月离世,该男子作为老人的亲生儿子残忍抛弃杀害母亲的行为是令人痛心的,是令人发指的。触犯法律的行为背后是道德沦丧,是毫无人性。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中国自古多以孝治天下,想到被害的老母亲只是瘫痪并不是没有意识,当她眼睁睁看着自己含辛茹苦养了半辈子的儿子将自己送进坟墓将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和痛心?
林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但愿每位老人都能被尽孝道,承欢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