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杰伦投资KTV被告300余首侵权”一事引发关注。
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系周杰伦持股的公司。一审判决显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及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在点歌系统中使用了《分手快乐》、《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彩虹》、《明天我要嫁给你》等313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播放并删除侵权的音乐电视作品,此外,该公司需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损失9100元等。
对于本案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表示,音集协是版权局正式批准设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可以根据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将其拥有的音像节目放映权、复制权、广播权授权给本案原告音集协,可以证明原告音集协有权以自己名义就侵害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提起诉讼,故本案中原告主体资格适格。
对于该公司KTV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沙立星律师表示,本案中原告音集协(甲方)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并授权其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案涉案的304首音乐电视作品,被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得到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故被告存在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应当停止侵害、赔偿原告的损失。
本案中有三首名为《彩虹》的歌,因此网友疑惑,周杰伦的KTV不能放自己的歌吗?其实,被侵权作品中的3首名为《彩虹》的MV都不是周杰伦的作品,而是分别由梁静茹演唱阿信填词阿信和梁伯君谱曲的同名歌曲,以及由羽泉、杜德伟分别演唱的羽泉作词作曲的同名歌曲。
那么周杰伦需要对法律承担责任吗?10月31日,周杰伦所在的杰威尔公司发布公告称,自2011年作为股东投资真爱范特西以来,周杰伦未参与该公司运营。由于与实际控制的大股东在许多观念的差异日益扩大,周杰伦在2017年提出放弃股份退出投资的意愿,但未能获得同意。在此之后双方已无业务往来。本案中,“真爱范特西”KTV的经营公司为西安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周杰伦先生并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论是否退出投资都不对该公司著作权侵权承担法律责任。媒体利用明星效应使此次事件发酵。
当前,KTV经营者版权意识薄弱,普遍缺乏版权知识和版权法律风险观念,在经营过程中缺乏自觉缴纳版权使用费的意识,而国家对版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歌曲权利人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是今后KTV行业经营中的必然趋势。因此,应加大版权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并制定更加详细合理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