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患有抑郁症,因服用相关药物的副作用导致乘机前双手颤抖,被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能证明自己患抑郁症的诊断书,以及近几个月乘坐过航班的证明。因迫近登记时间,女子开始情绪急躁哭泣,最终被机组人员以“乘客有精神类疾病情绪激动”为由,口头告知其无法登机。据悉,该女子病情已基本康复,只需定期前往医院复查,而“吃药手抖”和“急躁哭泣”却被定义为“情绪激动”,阻止登机,这个操作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人认为,航空公司没问题,这种做法也是对其他乘客负责,出于安全考虑。更多的观点认为,航空公司该种做法是歧视抑郁患者人群,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认为,一方面,如一部分网友所说,出于对全体旅客的安全考虑和保障,航空公司做法并无不妥。毕竟不久之前,国航客机一乘客自杀身亡事件刚刚发生,在飞机上自杀使飞机迫降不仅会扰乱大家的出行计划,还给同行乘客造成恐慌,甚至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而且,飞机飞行过程中本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一旦出现意外则后果不堪设想,航空公司有义务保障全体旅客的安全。并且,根据《行政许可法》、《合同法》,国际民航组织《安全保卫手册》的规定、以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显示:"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另一方面,抑郁症虽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但是,该案中女子病情已基本康复,手抖是吃药的副作用,急躁哭泣是因为迫近飞机起飞却还在被工作人员逼问:“怎么证明自己抑郁”、“为什么会抑郁”等敏感话语。其情况不应完全属于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春秋航空虽然是为了全体旅客着想,但运用《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之规定难以为自己作合理解释,其行为可能有些不妥。
抑郁症患者属于特殊弱势群体,应当得到社会的支持、帮助和重视,而不应当被拒之门外甚至歧视。然而,很多恶劣社会事件,如持刀砍人,有一半原因都是因精神病、抑郁症所致。他们情绪不稳定,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容易做出伤人伤己的事情。这类群体虽然需要得到关爱,却有必要得到特殊的对待。尤其是在飞机上这种关键场所,关系着大量旅客的生命安全。
关于交通出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此种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比如抑郁症类患者何种程度的病情下不能乘坐飞机、乘坐飞机之前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形成规范的程序。若情况实在不允许这类乘客乘坐飞机,也应当得到乘客的谅解。对于航空公司来说,更不能仅凭自身主观判断而口头拒绝稳定病情的患者正常乘坐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