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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前出车祸伤者求助无果,比制度更重要的是良知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09日|分类:医疗纠纷 |389人看过

在医院门口发生交通事故,本应可以得到及时的救助,却多次求助未果,原因竟是医院有规定值班医生不能脱岗,且事发时为假期之间,当日急诊只有一名医生值班。值班人员为避免自己被开除便选择见死不救,“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却对伤者无动于衷,让司机董先生自行将腿部断了两根骨头的摩托车司机抬入医院。本可以立刻得到救助的伤者却只得通过拨打120等待近40分钟后才被送往14公里外的医院救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指出,值班医生此行为确实欠缺责任心,虽然医院有规定假期期间一人一岗,且不能脱岗,但医院此规定的本质也是要求医生在岗,确保对患者的治疗。而该名值班医生为了所谓的医院规则和免于被开除的风险,不分主次,选择了无视伤者。我们都知道,在面对肢体骨折伤者,若不先进行正确的固定处理随意搬动的话可能会造成骨折伤害加重,还甚至可能造成伤者瘫痪及生命的威胁。

 

董先生多次跟医生强调自己无任何急救经验不敢擅自处置,而医生也应该清楚地知道骨折患者不得被人随意搬动,需要专业的板车设施进行处置,却仍为了所谓的规定无视伤者,让毫无急救经验的董先生自行将骨折伤者抬入医院,确实有违医德。《执业医师法》第24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生的天职是救治,而医院的规制是灵活可控的,任何时候前者都应当大于后者。而且,作为一名医护人员,不应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视伤者而不见。为弘扬正确医疗行业风气,有关部门及医院有必要对于涉事医生的失徳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理。

 

虽然该名值班医生严重违反了医生职业道德规范,其根源应当追究于医院的制度管理问题。 疫情和假期期间, 医护一人盯一个岗位是合理的也可以被理解。从该名值班医生口中得知,“我们医生脱岗属于医疗事故,得给我们开除。”虽医生不得脱岗是基本要求,但医院在这种规章后面有必要声明——救人第一。 这不仅可以让医护人员全身心投入到急救工作中,在特殊情况下也不用担心会让自己面临被处罚的风险。

 

制度的本质是更好地规范医护人员和救助工作,不应被制度弱化医生的天职,比制度更重要的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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