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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家满地"粪水",楼上和物业谁担责?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0日|分类:人身损害 |348人看过

杜先生十一假期回家后竟发现满地粪水,导致全屋家具地板被污染和损坏,不得不重新装修。 物业对此却表示,其主要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管理,由于此次堵塞并未发生在小区下水主管,因此,杜先生家被淹的责任应由2至6层的住户承担,建议杜先生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各个住户承担相应赔偿,而物业对此不承担责任。那么对于杜先生的损失,物业能够脱离的了干系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认为,双方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合同来分析。据悉,在杜先生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中来看,可以得知,“楼内下水立管以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属于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应由物业进行维护、养护和管理。”并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因此,对于此次污水倒灌,物业有义务和责任监管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根据居民反映,涉事楼宇下水道堵塞其实早已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并且杜先生曾多次向物业反应过下水道的问题,但并未得到回应和处理。物业明知并且应当能够意识到老房水管老化会带来的后果和麻烦,在居民多次反应后仍没有作为,没有尽到应尽的及时疏通下水道的职责,违反了合同规定,应当承担杜先生损失的主要责任。物业认为自己无责,是楼上住户所致,那么就需要证明自己尽到了及时疏通下水道的义务,否则物业无论如何也无法脱得了干系。

 

因此,该案中,物业的责任不可推卸,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及维修是物业的基本职责之一,尤其是像这种已经建立长达30年之久的老旧小区,水管更加容易出现问题。因此物业更加应当加强监管和保证及时的维修,确保住户的住房财产不受损害。当业主遭遇类似问题时,由于取证难协商难,只能找物业出面解决,这也是物业所应当做的,而不是将责任推卸给其他业主,让其自行解决。封跃平律师建议,若遇到不可协商的纠纷时,或向物业要求维修而物业不作为时,业主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起诉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履行合同职责。

 

作为同一个楼的业主,邻里之间应当创建和谐互助的友善关系,为避免下水道堵塞这种可能会殃及其他住户的情况,自己应当首先以身作则,及时疏通下水道一类的建筑共用部位,也避免自己陷入诉讼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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