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邻居因不满楼上孩子玩耍噪音随即破门而入将其一家打伤,最终打人一方被警方拘留15天。但除此之外,还拘留了楼上还手保护家人的杨先生哥哥10天。据楼下郑先生说,两家其实积怨已久,夜深人静的时候还常常听到楼上制造的噪音。而楼上杨先生表示,为减轻楼下所说的噪音,他们已经加铺了厚垫子,将孩子玩具搬走,甚至还将所有拖鞋换成了软底鞋,可以感到已经非常为楼下邻居着想了。然而,有时洗澡声、冲马桶的声音也被楼下认为是噪音,这就有点苛刻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并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37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予立案追诉。除此之外,郑太太和两个儿子还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最终处以15日的拘留合情合理,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公安的办案速度也引起了杨先生一家的质疑和不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要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然而,警方在事发50天后才给予调节和处理,这个时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预期。
该案的重点是,郑先生方被拘留合理合法,楼上还手保护家人的杨先生哥哥却因此也被行政拘留10天。究竟杨先生的哥哥是否算“正当防卫”,充满了争议。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
其中明确规定,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防卫人致对方受伤就应当认为有罪,应当按照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认定双方责任,考虑各种因素,而不能仅看后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沙立星律师认为,郑先生太太带领两个儿子擅闯人家,将杨先生全家打伤,杨先生哥哥面对不法侵害,还手保护家人,即使造成对方受伤,也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法律责任。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当本着互相体谅的原则相处。日常生活中出现噪音在所难免,应当尽量忍让或协商,不能以殴打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未果仍被邻居噪音所影响,可以向物业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等调解处理,甚至可以报警。打人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自己还有可能因此遭遇牢狱之灾。另一方面,作为邻居也应当尽量考虑他人的感受,做文明有素质的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