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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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婴#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452人看过

网络贩婴事件频发暴露着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意外怀孕、无能力抚养却生育、福利院制度和领养制度的漏洞,以及失独家庭的悲痛和无奈。

 

刑法第240条和第241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旦形成黑色产业链,这种现象就会源源不断,若想消除网络贩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就要从上述几个问题一一解决。建立完善的收养领养体系;父母提升责任心,无能力抚养送往正规福利院;通过正规渠道和手续收养领养;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政策补贴等。孩子不是交易品,每一起儿童拐卖都代表着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从源头监管,才能减少这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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