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岁少年王某疑因要钱不得残忍将婶婶杀害,婶婶的孩子也因此受伤。据了解,该少年父母离异,初中没读完便外出打工。然而事情发生的这一年,他没有外出,与爷爷奶奶生活。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值得深思。
首先,将婶婶杀害的王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虽然王某未满18岁,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若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在确定其应付责任的基础上,量刑如何确定仍是大众最为关心也是最为担心的,是否会因为他未成年而减轻对他的责罚?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由于嫌疑人已满16周岁,即使未成年,构成犯罪也将承担相应责任,但确实存在相较于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
由此可以见得,由于王某已经符合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此案将不会再因施害者是未成年从而大大减轻甚至免除法律处罚。但同时,是否应当进一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力度再次成为了老生常态的话题,我们也不得不面对。适当减轻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初衷是因为考虑到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足,而不是一味地维护。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全方面评估他们的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等因素,再酌情给予适当的判决,而不是被年龄所限制和操控。 虽然我国法律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对于问题少年的重视和治理不得再等待!
造成此次悲剧的发生,王某的监护人应当深思,或许是因为原生家庭加上缺少父母的关爱,还有初中未读完就辍学外出打工所一系列原因导致。爱与教育永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良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指出,虽然“只要有人就会有犯罪”是个无法逃避的现实,但还是应该尽我们所能去减少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发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仅是一方面,即使将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恐怕也无法从根本上减少和阻止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国民素质教育的加强及家长教师的正确引导才是对未成年犯罪最好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