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黑龙江一名5岁女孩被54岁的男邻居刘某性侵后送回受害者家中,导致女孩身体各个部位严重挫伤,下体裂伤,高烧不退,生命垂危!据了解,该邻居平时常常帮助女童爷爷捆扎垃圾,女童爷爷为了感谢刘某邀请其到家中吃饭甚至还给予100元以示感激。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随着幼童被性侵的案件逐年增多,加强幼童法律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政府和社会对幼童权益难以得到救济和保障问题的关注仍未停止,为何还是有幼童受到残忍的侵犯?
早在2009年,研究人员就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中写道,“在 340 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占到了 68% 。监护人实施的性侵害案件 39 件,其中有 29 件发生在特殊家庭,比例高达 75% 。被生父、养父和继父强奸的占监护人侵害案件总数的 61% 。”
这份《报告》需要得到我们的反思,大多受害未成年人竟是遭熟人甚至监护人所侵害,孩子本应该得到他们的呵护却利用这份特殊的亲密关系做着伤害孩子的事情。
该案中,女童爷爷正是因为感激邻居平时的好心相助,信任他人以致引狼入室。因为爷爷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5岁的孩子竟也能成为恶魔实施侵害的目标! 防火防盗防邻居,这句话虽然有些极端,却不得不让人注意提高警惕!
几乎每起孩子受害的案件中,导致悲剧的发生大多是因为监护人看管不力,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父母不应把孩子完全托给老人看护,尽量自己看管在不懂事的孩子身边,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因为有可能一不留神就落入恶魔的手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指出,完善幼童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是保障幼童权益的重要一步。《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儿童发展纲要》等多重相关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宣传与处罚力度。其次,提升女童权利救济渠道和保护机制需得到加强,法律援助的作用范围需不断扩大,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且,加强民间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女童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让女童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不要再让本该绽放的花朵受到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