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女子压死路中醉汉判赔100万,“代驾”变“代价”?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0年08月31日|分类:交通事故 |505人看过

某女子帮醉酒朋友开车压死躺在马路中间的醉汉被判赔高达100万。好心帮醉酒朋友开车却无意间背上了一条人命,因车没买商业险所有赔偿还要自己掏,公平吗?网友纷纷表示:“不公平!醉汉才应当负主要责任”、“大夜里自己躺在马路中间谁能看到呀?”“驾驶员真是太倒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关于这起事件的责任归属,交警认定,肇事者以不低于81km/h的速度高速行驶,经过斑马线路口未注意路面情况,且没有减速慢行,没有及时规避危险的发生,违反了上述法律,致醉汉死亡,应当负主要责任。而且,虽然事情发生在夜晚,从视频来看路面路灯明亮,能见度很高,虽然醉汉有过错,但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肇事者开车速度过快且注意力不集中所导致。 由于肇事小车未购买商业险仅购买了交强险,因此除11万元的保险费外高达100万的赔偿需要自己承担,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因醉汉躺在路中央,对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干扰,应当负次要责任。斑马线是行车道上的重要地带,为防止车辆的快速行驶而引发交通事故。在斑马线上不应停留,躺下更是严重扰乱了道路安全,不仅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险还易使车辆驾驶员受到损失甚至造成追尾等安全事故。该案中,造成这样的悲剧虽由司机承担主要责任,醉汉的次要责任不得小觑。

 

好心代驾却变代价,沉痛损失将给肇事司机不小的警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仅因超速行驶通过路口和驾驶未检车辆也应当受到处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指出,每个已经取得行驶证和正式牌号的车辆每年都应当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年检,这确保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减少道路安全事故的发生。行驶未年检车辆将被视为违章上路,给予扣分罚款等处罚。另外,机动车辆商业险很有必要,尤其是第三者责任险,能够为造成意外事故的车主免除倾家荡产之灾。

 

好心宝马车主的善良举动得到了人们的赞许和感动,虽然他未能阻止这场灾难的发生,但告诉了我们社会并不冷漠,精神值得弘扬。

 

酗酒害人害己,双方都受到了惨痛的代价。希望广大司机行人以此为鉴,遵守交通规则,才能让规章制度发挥最大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每个行人车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