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对赌协议这个词咱们不要误解了,这与赌博不沾边儿。其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简单讲,因为投资人无法判断投资的预期收益,便与目标公司约定,若业绩未达到预期,公司需要补偿剩余部分或回购股份。再大白话点儿,就是我给你钱了,你得完成作业,完不成,不好意思,你得补作业,或者还钱。
通过我近年来审理过的与对赌协议有关的案子,发现影视项目作为一种高风险投资领域,便经常出现对赌协议这类合作模式。以冯小刚和华谊的对赌协议为例,2015年,华谊斥资10.5亿元收购冯小刚控股的东阳美拉公司70%的股权,业绩承诺期限为5年。自2017年度起,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要在上一个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最终,冯小刚对赌以失败告终,个人填补了4亿左右。但对比10亿已经进入腰包的冯小刚,华谊却因商誉减值准备面临着更大的损失。
星爷上个月因为之前签下的对赌协议到期,利润不达标,抵押了自己11亿的豪宅。随着投资市场逐渐恢复理性,对赌协议这种高风险的投资模式应该会大大减少。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等原因都会加大对赌协议的风险。合理设定对赌标准,企业或艺人客观准确估量自己的发展能力,才能保证对赌协议的有效性,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