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三名嫌疑人尿检结果呈阳性。得知结果后,三名嫌疑人称自己绝对没有吸毒。随后,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对3人吃过的一家羊肉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该店的厨房弄堂里查获罂粟果若干。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以前,类似的事情在餐饮行业并不鲜见,很多人可能不知不觉中都吃过添加了含罂粟杆、罂粟壳一类的食物。所以可能我们以前曾在不知不觉间,都有“被吸毒”过的经历。根据介绍,一般会有一种味道就感觉比其他店的要鲜美一些,有一种「吃了还想吃,去了还想去」的情况,而且你也说不出来是哪里好吃。后来,当国家注意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明令禁止了此行为!
关于店家的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嫌疑人被法院最终判处为食品犯罪,除需要坐牢外,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法院还能对犯罪分子适用「从业禁止」,即禁止被告今后再从事食品行业的处罚。如果犯罪分子仍偷偷从业,比如本案的被告再偷偷从事食品行业,轻则行政拘留,重则按「拒不执行判决罪」定罪,以此保障判决中「从业禁止」内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可能有人好奇,店主销售以罂粟壳作为配料的羊肉粉,或者上游卖给店家罂粟壳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这点,司法实践中的观点比较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贩卖、运输经过取汁的罂粟壳废渣是否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的答复中明确,由于经过取汁的罂粟壳吗啡含量低等原因,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