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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称教师女子发表言论称,希望大连疫情越多越好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9日|分类:行政复议 |337人看过


17日,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通报称,2021年11月17日11时许,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网民“默然之后蓦然”在网上发布涉疫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日12时许,民警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宋某(女,28岁,某民办幼儿园教师)传唤到案。经审查,宋某对其在网上发布涉疫不当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因寻衅滋事被中山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此次行拘属于依法行拘,公安机关的处理行为没有问题,她的言论给当下疫情防控产生了不良影响,而且随着网络的发酵也带去了极大的负面效果,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寻衅滋事进行拘留是合法的。


疫情真的发生在身边时,疫区的百姓普遍人心紧张。这时候如果肆意传播极易引发恐慌的极端言论,更会极大伤害疫区百姓的感情。


在疫情的重压下,每个人都在负重生活,包括学校的老师、医院的医生、政府的工作人员……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斥着巨大的压力、紧张与不安。但作为一个老师,诅咒自己的学生染病,这触及教师这个职业的底线,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目前已经确定的是她已经成为了“前”老师!这种结果,很正确。


近来因为发表不当言论被拘留的相关例子越来越多,在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看来,急需出台相关法律,明确不当言论的标准,以及是否造成不良影响的标准,让广大网民能明白网络发言需谨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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