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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赛五场还罚了两万,给郭士强的大罚单合理吗?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8日|分类:法律顾问 |290人看过


在CBA联赛第7轮广州队与吉林队比赛的最后时刻,由于不满裁判员漏吹了吉林球员代怀博的走步,广州队主教练郭士强极为不满,拒绝换人,现场质疑裁判,导致比赛一度中断,甚至启动弃赛程序。而在赛后,CBA官方也开出重磅罚款,对郭士强罚款2万元,并停赛5场。


但广州队对于CBA官方的这一处罚决定,并不服气,他们也在被罚后第一时间提起了上诉,只是他们的上诉未能成功。


针对郭士强的处罚一出炉,就引起了外界热议。大伙的声音无外乎两种。一种认为郭士强的行为太过冲动,并且严重破坏联赛形象。在CBA严抓赛风赛纪的关键时段理应承受重罚;另一方的声音则认为,郭士强的愤怒和不满源于当值裁判的漏判和错误,停赛5场的处罚过于严厉。


根据《CBA联盟关于对广州龙狮俱乐部主教练郭士强处罚的函》中写道:“广州队主教练郭士强质疑裁判员在比赛中的判罚、并指责裁判员,在裁判员鸣哨做出换人手势、通知广州队换人后,郭士强没有按照规则要求尽快完成球员替换,时间持续约五分钟后才进行替换球员上场,此行为严重干扰比赛正常进行,给CBA联赛造成不良影响。”


这是CBA此次判罚郭士强的依据理由,但究竟多大的不良影响该停赛几场?这在CBA的规则条例中从来没有明确规定。这也导致了相似事件前后处罚结果不统一,外界对联盟颇多微词。


根据CBA联盟出具的比赛最后两分钟裁判报告。当值裁判至少有一名非常明显且差点影响到比赛胜负结果的失误判罚,关于启动弃权程序的问题,这或许与技术台有关。但裁判本场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在郭士强被重罚的情况下,当值裁判似乎也逃脱不了惩戒。


在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看来,裁判的误判是一回事,但质疑裁判永远只能在赛后,这是客观存在且合理可行的方法。也是包括NBA等全球各大篮球协会处置球场突发事件的基本准则,如果都现场质疑裁判那比赛会无法进行,如果裁判行为不当有误,事后会有追究,但现场是不可能的,这个和法律具有滞后性是一致的,现场必须是裁判最有话语权。如果裁判失职事后该禁赛罚款等等也是一样的。我们无法改变这个客观事实。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郭士强遭遇重罚,但广州队并未受到影响,还在缺少郭士强的情况下击败了新疆队。而在比赛期间,广州队助理教练鞠维松暂停期间使用对讲机,也被不少人猜测是郭士强在隔空进行指挥。


如何解决裁判争议问题,也许是阻碍CBA联赛走向更加职业化的关键,只有公平才能是维护正义的前提,不仅仅是在生活中,赛场之上,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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