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小区内酒驾几十米遭代驾举报,被判拘役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439人看过


近日,江苏海门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与以往的案例不同的是,该被告人在酒驾前是请了代驾并把他送回了小区楼下的,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4月初某日晚,张某和朋友聚餐完后准备回家,由于喝了很多酒他也很自觉地叫了代驾。在代驾送至小区楼下后,因费用问题双方有点不愉快。张某支付完费用后,代驾就下车了。见车子没有停在停车位上,张某又坐上驾驶位发动汽车,将车停在了几十米远的停车位上。此时,代驾扬言要举报张某酒后驾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对方报警。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已达到酒驾入刑标准。


根据《刑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醉驾必须要求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据此定义,停车场以及对公众开放的小区,均属于道路。


在司法实践中,将驾驶行为概括为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一般来讲,小区的管理模式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封闭式管理小区,即严禁非本小区业主车辆出入;二是开放式管理小区,社会车辆可以任意通行;三是半开放半封闭式管理小区,比如经过小区业主同意或者登记交费等附条件入内。


其中,实行半开放半封闭管理的小区则需要区别对待,此类小区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出入,如果社会车辆必须经过小区业主同意,才可以进入,那么来访对象相对固定,范围相对较小,则小区道路一般不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而如果社会车辆交纳一定费用或者登记即可进入小区,对象也不特定,应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


据了解,海门区内的大多数小区属于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即便是半开放式小区,也是经过简单登记就能入内的,这些小区道路均属于《道路交通法》中的“道路”。广大车主饮酒后即便在自己小区内也切不可心存侥幸驾驶车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