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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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特别注意的用工十大法律问题(二)

发布者:郭先志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9日|分类:劳动纠纷 |325人看过

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必须让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面试聘用员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

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若员工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直至签订书面合同之日。依据法律规定,仲裁委最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差额的时间为十一个月工资。类似于员工做一年,可以拿两年的工资。

郭律师在此提醒:在此前代理的案件中,有个员工月工资2万元。在做满一年后,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查明事实后,裁定公司向员工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2万元,导致公司遭受了完全没必要的较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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