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案件详细:唐先生与曾小姐于2017年开始以情侣关系共同生活,在2019年3月1日生育一男孩,期间本约定在2019年12月进行婚姻登记,唐先生父亲在2019年5月份给了曾小姐家人8万元礼金。2020年3月12日曾小姐突然搬离宿舍及电话失联。唐先生联系到曾小姐家人,对方却一直在推脱,多次沟通未果。经网络搜索后委托广东智优律师事务所处理。
律师处理:智优律师团队在接受案件委托后,针对唐先生与对方家人在微信上沟通到曾小姐目前离开原因及涉及到彩礼金额的聊天记录。开始整理及分析。通过诉讼要求曾小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及退回礼金。
案件说明:儿女在未满18周岁前,父母双方均要承担抚养义务。未领结婚证前支付的礼金可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