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聂兵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2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公司员工贾工作中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张家口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不服诉到一审法院,一审撤销张家口市人社局公司认定书。上诉人贾经上诉,二审法院撤销张家口经开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驳回华公司诉讼请求。
2、本案难在一审已经做出不予工伤认定,二审一般维持,但通过律师努力,最后成功翻案,二审胜诉。
本案存在问题:认定工伤证据不是特别充分,在认定程序上张家口市人社局有瑕疵,后经过调取证据,认定工伤,但一审法院不予工伤认定,经上诉,补充调取新证据,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华※公司诉讼请求。
3、工伤认定首要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认定程序上要合法,尤其送达举证通知书是一定要明确签收人。劳动者是弱势群体,更应保护自己,遇到相应情形,记得咨询律师,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