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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的法律风险

发布者:汪子琳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1059人看过


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    汪子琳律师

现在很多夫妻,尤其是老人,由于可能只有一套房产等原因,夫妻在离婚后仍住在一起,但需注意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起法律风险。

一、具体风险

1、财产发生混同的风险

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双方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形同虚设。两方共同生活就极易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这样一来对一方甚至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

2、承担债务的风险

在离婚不离家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是用在共同生活中,会被推断为是个人债务。这种情况下一方就有和对方共担同居期间债务的风险。

3、子女抚养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如果离婚不离家,则可能会出现因同居原因造成抚养费很难主张的风险。

4、重婚的风险

如果已离婚的两方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邻居也认可两方的夫妻关系,此时如果一方再婚,就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二、如何保障

如果出于现实情况不得不一同居住或已经处于离婚不离家状态的,那该如果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呢?

1、签订协议

建议双方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中可就子女抚养、财产支配、居住权等问题作明确约定。例如,双方可就房屋居住权前往登记机构设立居住权,可在设立时具体确定居住权享有的期限。

2、避免财产有交集、混同

建议双方财产各自管理,不要混同使用。如有一方出现债务问题,另一方不要在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担保书等文件上签字,以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或担保人。

3、保留好证据材料

建议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相关资金往来的资料保存好,有任何资金往来需做好记录。日后发生纠纷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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