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利歌律师事务所 汪子琳律师
这一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案件中特别常见,由于现在房价昂贵,首付基本都需要父母的资助,在离婚分割夫妻共有的房产时,往往一方就会提出首付是父母出资,系借款,需要另一方共同还款给出资父母,而往往由于父母帮助子女的关系,基本都是没有借条,所以另一方往往会抗辩称该款项为赠与,无需偿还。由于实务中每个案子情况不同、证据不同,所以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审判结论。今年3月26日,上海一中院举行辖区2021年上半年民事审判业务指导与交流会,会中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阐述。这一问题产生于家庭成员之间,涉及到法理、人伦情理、公序良俗、社会效果等,不能一概而论。父母出资的性质并不必然认定为赠与或借款,而应当进行个案分析、综合考虑,既要严格依据法律和证据规则,又要进行利益平衡。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并注意借贷和赠与的证明标准不同;个案中还要结合父母的经济实力、资金来源、子女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房屋产权登记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个案由于情况、证据的不同,认定结果也会不同,只能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遇到相关案件最好还是可咨询律师,由专业人士分析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