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细情况简述
接近2年期间,两名被告人未经多家知名品牌方许可,从市场采购无商标长裤,网购知名运动品牌商标与吊牌,在住所内用熨斗将假冒商标烫印在普通裤子上,通过多家网络店铺对外销售。经司法审计,二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95641.57 元,违法所得 40000 元。
案发后,一名被告人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被认定为自首;另一名被告人被现场查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二人均系初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审理认为,二人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对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三万元;对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二、案件点评
本案是线上渠道制售假冒品牌商品的典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作案模式隐蔽、涉案金额大、侵权品牌多,反映出当前网络经营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司法机关在处理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与宽严相济原则,准确区分主从犯、认定自首与坦白情节,结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依法适用缓刑,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也充分体现教育挽救的司法导向。
本案也明确提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属于刑事犯罪,即便通过网络小额分散销售,只要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中,即便仅提供辅助帮助,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指引意义。
三、建议或意见
针对经营者
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不采购、不制作、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坚守合法经营底线。
开展网络销售前核实商标授权资质,保留合法进货凭证,避免因无知或侥幸触犯刑法。
针对电商平台
加强店铺资质与商品信息审核,建立假冒商品识别与快速下架机制,从平台端遏制侵权行为。
完善商户知识产权合规培训,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针对社会普法层面
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宣传力度,明确制假售假的法律后果,提升公众与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鼓励消费者主动举报假冒商品,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程晓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