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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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气帮忙变犯罪寻衅滋事警示案

发布者:程晓丽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72人看过 举报

2026-04-21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详细情况简述

被害人余某与他人就餐时发生争执,其男友蒋某(16 岁)邀约被告人刘某某(2006 年生,案发时 19 岁)、王某某(2008 年生,案发时 16 岁,高中在读)到场帮忙并承诺支付报酬。现场冲突平息后,四人前往被害人租住处,刘某某对蒋某实施殴打,并强行索要 6000 元报酬,被害人因恐惧向刘某某支付现金 1300 元、转账 700 元及金戒指一枚。二人将金戒指变卖得款 4616 元,合计获取 6616 元并均分。

案发后,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某被逮捕,王某某因未成年被取保候审;二人已退赔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定二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系共同犯罪,王某某不构成从犯;最终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二、案件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未成年人及青年因法律意识淡薄、江湖义气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核心行为表现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从案件办理来看,司法机关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对成年被告人依法惩处,对未成年被告人结合其年龄、悔罪表现、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既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也实现了惩戒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办案效果。

本案也反映出,青少年在社交场景中易受他人邀约、利益诱惑驱动,对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认知不足,共同犯罪中即便未直接实施殴打,积极参与预谋、分赃仍会被认定为共犯,无法轻易认定为从犯,这对青少年行为边界认知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三、建议或意见

  1. 针对青少年群体

    • 强化法律常识学习,明确 “帮忙出头”“索要报酬” 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杜绝因江湖义气参与违法活动。

    • 遇到纠纷应通过家长、学校或公安机关合法解决,不随意邀约他人、不接受不当利益邀约。

  2. 针对未成年人家属

    • 加强日常监管与沟通,及时关注孩子社交圈与行为动态,纠正错误观念,提升孩子风险防范意识。

    • 孩子涉案后积极配合退赔谅解,主动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教育矫正,助力孩子回归正常生活。

  3. 针对社会层面

    • 学校与社区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重点讲解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常见犯罪的法律后果。

    • 强化夜间餐饮、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小额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


程晓丽律师,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执业于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程律师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思维严谨,责任心极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商丘
  • 执业单位: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4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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