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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发布者:常春春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437人看过


案情:汪某1与卜某于2006年8月相识并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女名汪某2。双方婚前和婚后初期感情较好。近年来,双方因性格脾气不同、经济问题、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导致夫妻关系不睦。卜某曾于2017年10月10日诉至本院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本院于2018年3月26日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因脾气性格、小孩抚养、教育及经济问题等多次发生争执,甚至打骂。在卜某向本院提供的录像光盘中,出现多次汪某1打骂卜某的情形。

    汪某1陈述,汪某2应由其抚养,理由为:其即将转业成为公务员,能给汪某2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其系研究生学历,自入伍后一直接受党的教育和部队培养,对小孩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有利;卜某在无锡没有固定住所,且收入难以保证小孩的教育生活费用,另外卜某的教育方式极端且容易情绪失控,不利于小孩成长。卜某陈述,汪某2应由其抚养,理由为:汪某2从小跟其生活,感情深厚,其很爱孩子,孩子也很用心;其虽收入不高,但全程陪同孩子的生活、学习,也尽量用科学的方式养育小孩。

审理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就汪某2的抚养问题征求汪某2意见,汪某2陈述:如果父母亲离婚,其更愿意同母亲一起生活。后因当事人向本院反映汪某2的意见发生改变,本院于2020年6月3日再次征求汪某2意见,汪某2陈述:虽然父母亲都有缺点,但如果父母亲离婚,其选择同父亲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汪某1与卜某在本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并未改善,且因家庭琐事、女儿教育等问题争吵更加频繁,乃至动手打骂,矛盾不断升级,应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本院对汪某1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卜某辩称汪某1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根据卜某提供的录像光盘等证据,可以认定汪某1对卜某的行为造成了卜某身体和精神等方面一定的损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并导致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汪某1作为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卜某基于此要求汪某1对其损害赔偿的要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根据汪某1对卜某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程度,并结合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本院酌定汪某1对卜某的损害赔偿金额为8000元。

关于汪某2的抚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本案中,因双方对于女儿汪某2的抚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汪某1与卜某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并考虑汪某2的意见,认为汪某2由汪某1抚养为宜。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汪某1与卜某亦未能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故本院结合汪某2的实际需要、汪某1与卜某的负担能力、工作收入等酌定卜某每月支付汪某2抚养费800元,至汪某2独立生活时止。

关于卜某的探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汪某1与卜某均要求法院对探视问题进行判决,本院结合汪某2的抚养情况,确定卜某的探视方式为:卜某于每周周六上午9时至汪某1处接走汪某2,并于次日12时前将汪某2送至汪某1处。

 

律师说法:

    《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中存在可请求损害赔偿的的情形为家庭暴力,无过错方通过提交录像光盘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实际当事人还可通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悔过书等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案中,由于孩子已达到规定的年龄,所以法院在尊重其真实意愿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汪某1与卜某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将孩子直接抚养权判给汪某1。因为在判定孩子直接抚养权的问题上,孩子已满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行为自主权,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此外,男方工资明显高于女方,虽然女方带孩子时间更长,但是经济能力在判定直接抚养权的问题上所占比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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