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吴江/新区/常熟昆山劳动律师常律师15195769517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该怎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主动辞职但未签订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的规定,本意在于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立法属性与立法目的出发,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而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亦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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