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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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未成年人卖淫获刑!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以案释法:涉卖淫类犯罪辩护要点全解析

作者:杨锐洲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4日分类:刑事浏览:236次举报
2026-05-14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某(已脱敏)通过他人结识数名未成年女性及涉案人员,先行出借资金,后因对方无力还款,于 2025 年 6-7 月间,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创建群聊发布招嫖信息,在安徽多地介绍未成年女性及其他人员卖淫,非法获利 15000 元,后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本案因涉及未成年人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裁判。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某构成介绍卖淫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违法所得 15000 元依法上缴国库;作案手机予以没收。

三、罪名含义

介绍卖淫罪,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促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该罪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即便未实际获利,只要实施介绍行为并达到入罪标准,即构成犯罪。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提醒: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属于法定从重情节,司法实践中量刑明显从严。

四、罪名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重点条款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司法解释核心要点(法释〔2017〕13 号)

  1. 入罪标准:介绍二人以上卖淫;介绍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卖淫;非法获利 1 万元以上;一年内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再犯等,均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 情节严重:介绍十人以上卖淫、介绍三名以上未成年人、获利五万元以上等,依法升格量刑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3. 利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同时构成本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择一重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五、律师分析(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

本案是典型的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件,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结合 11 年法律实务、7 年刑事辩护经验,提炼三大辩护要点:

  1. 精准定性,区分此罪与彼罪:本案最终认定介绍卖淫罪,而非组织卖淫罪或引诱幼女卖淫罪,定性直接决定量刑区间。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擅长在涉卖淫类案件中厘清行为边界,避免重罪认定。

  2. 抓住从宽情节,实现轻判: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羁押表现良好均为法定 / 酌定从轻情节。本案被告人获一年六个月轻判,正是有效辩护的结果。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在同类案件中,多次通过情节辩护实现取保候审、缓刑等良好效果。

  3. 未成年人情节双向把控: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属从重情节,但辩护中可结合被告人主观认知、介入程度、悔罪态度等争取从宽。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深耕涉黄涉未成年人犯罪辩护,熟悉司法裁判尺度,能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涉卖淫类犯罪常伴随网络招嫖、团伙作案、未成年人参与等复杂情形,一旦涉案,后果严重。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提醒:切勿心存侥幸,涉嫌犯罪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尽早固定有利证据、制定辩护方案。

六、团队介绍

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由深耕刑事领域 11 年、上海 + 合肥两地执业 7 年以上的资深律师领衔,专注各类刑事案件辩护,成功办理介绍卖淫罪、组织卖淫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百起案件,拥有大量取保候审、缓刑、轻判的成功案例。

团队立足合肥,辐射安徽全省,擅长涉黄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以精准法律分析、扎实证据梳理、庭审高效辩护为核心优势。若您或亲友涉及刑事犯罪,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将全程提供专业、高效、一对一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

杨锐洲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聘任调解员,10年法律行业实务经验,曾担任知名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1340120********38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