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租、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 “帮凶”,不少人因贪图小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结合安徽地区真实判例,为大家解读帮信罪的法律边界、定罪标准与缓刑辩护思路,提醒公众远离 “跑分”“借卡” 陷阱。
一、案情简介(已脱敏)
被告人因想办理贷款,经他人介绍注册成立建筑工程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对公账户、银行卡及 U 盾。其在明知对方可能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整套公司账户资料交由他人使用。
经查,该对公账户短时间内流入资金 64 万余元,其中涉电信诈骗资金 53 万元,被告人仅获利 8560 元。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案情,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悔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判处:
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违法所得依法用于退赔被害人。
三、罪名含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租、出借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均属于典型的支付结算帮助行为。
四、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重点条款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入罪标准: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支付结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违法所得1 万元以上;
被害人被骗资金难以追回等。
明知认定:交易方式异常、资金流水巨大、获利明显不符常理,可推定明知。
五、律师分析
本案获利仅 8000 余元却涉大额流水,最终成功缓刑,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提炼关键辩护要点:
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
退赃退赔: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降低社会危害。
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适用从宽制度,显著提升缓刑概率。
主观恶性小: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悔罪表现明显。
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提醒:切勿为小额报酬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电话卡,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极易构成帮信罪,留下终身犯罪记录。涉案后应尽快委托律师,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或缓刑。
六、团队介绍
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拥有 11 年法律行业经验,正式执业 7 年有余,兼具上海与合肥两地办案资源,专注办理帮信罪、诈骗、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各类刑事案件,具备大量取保候审、缓刑成功案例。
团队深耕安徽本地司法实践,擅长帮信罪主观明知辩护、流水认定、自首坦白、退赃退赔与缓刑争取。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坚持精细化辩护,依法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诉讼结果,提供专业、高效、务实的刑事法律服务。
杨锐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