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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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牙科诊所获刑!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解析非法行医罪缓刑辩护要点

作者:杨锐洲律师时间:2026年05月14日分类:刑事浏览:109次举报
2026-05-14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田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擅自开设牙科诊所开展诊疗活动,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继续非法行医并被当场查获。经查,其 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非法行医违法所得共计 102550 元。田某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行医,属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三、非法行医罪含义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破坏医疗管理秩序、危害公众生命健康的行为。实践中常见于无证诊所、黑医美、无证牙科等场景,是医疗卫生领域高发刑事犯罪。

四、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重点条款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司法解释核心要点

  • 未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机构等,均属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被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直接认定为 “情节严重”,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五、律师分析(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

本案是典型的行政处罚转刑事的非法行医案件,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结合 11 年法律实务、7 年刑事辩护经验,提炼三大辩护要点:

  1. 定罪关键:两次行政处罚 + 再次行医即入罪

  2. 田某某两次被罚仍继续行医,完全符合司法解释 “情节严重” 的定罪标准,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提示:无证行医切勿心存侥幸,两次行政处罚后再行医即构成犯罪。

  3. 量刑核心:自首、认罪认罚、退赃是缓刑关键

  4. 本案能获缓刑,核心在于自动到案 + 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 102550 元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办理此类案件时,会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退赃退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大化争取从宽。

  5. 辩护价值:否定 “单处罚金”,稳定缓刑结果

  6. 法院未采纳单处罚金意见,却支持公诉机关缓刑建议,体现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一贯辩护逻辑:结合案情与社区矫正评估,在法定幅度内争取实刑变缓刑、重罪轻判,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六、团队介绍

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深耕刑事辩护 11 年,正式执业 7 年有余,兼具上海与合肥两地办案经验,专注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行医罪等各类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缓刑成功率高

团队立足合肥,依托百度百家号、搜狐号、华律网等平台,以真实案例普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精准的刑事辩护。若你或家人涉及非法行医、诈骗、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请立即联系合肥杨锐洲刑事辩护团队,我们用实战经验为你争取最优辩护结果!

杨锐洲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聘任调解员,10年法律行业实务经验,曾担任知名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1340120********38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