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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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信息罪案例

发布者:杨锐洲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5日 43人看过 举报

2026-06-05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

当事人教唆平台客服非法获取并出售美团酒店用户姓名、手机号等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牟利,涉案违法所得XX,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被认定为主犯,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后全额退缴个人违法所得 XX元。

律师办案方法

1.自首情节依法认定:协助固定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事实,依法认定自首,获得法定从轻 / 减轻基础。

2.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推动当事人及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降低社会危害性。

3.认罪认罚从宽落地:引导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适用从宽处理制度。

4.主犯情节量刑平衡:针对主犯、教唆从重情节,以自首、退赃、认罚为核心,提出缓刑适用辩护。

5.证据与程序合规把控:梳理全案证据,保障速裁程序合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案件结果 / 价值

法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已缴纳),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本案由杨锐洲律师承办,在主犯、教唆从重的不利条件下,成功争取缓刑结果,避免实刑监禁,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人身自由与未来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 /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第七十二条: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4.《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杨锐洲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聘任调解员,10年法律行业实务经验,曾担任知名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安徽-合肥
  • 执业单位: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20********3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上海邦信阳(合肥)律师事务所
1340120********38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