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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服公司辞退通知,仲裁获赔65万!

发布者:杨锐洲2021年04月19日 74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员工谈某自2002年起就职于上海某知名通讯公司,任终端事业部质量检测员,月薪约两万元。2020年10月,谈某部门领导与其约谈,以公司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为由对其进行劝退,因在该公司已工作近十九年,谈某心想好聚好散,故而向其领导提出容其待至2021年三月自行离职。2020年12月底,公司向谈某作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于一周内至深圳分公司处任职,后经谈某多次拒绝,公司最终于12月30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向其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谈某因上述事实情况,故委托本所律师代理劳动仲裁事宜,要求公司支付其2020年11月、12月工资差额,并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人民币近80万元。

3、本律师介入后,经多次仲裁调解及开庭,后双方均作出适当让步,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公司一次性向谈某支付经济赔偿金人民币6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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