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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优秀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作者:钱利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6次举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

 

北京市2013年死亡赔偿金:729380(36469*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779380元,最高为829380元。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

 

2013年北京死亡赔偿金:329520(16476*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上述述两项合计为:最低为379520元,最高为429520元。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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