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利律师 00:01-23:59
钱利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384349933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同一起事故中多名伤者,交强险份额如何分配?

作者:钱利律师时间:2026年02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次举报


古蔺县律师 钱利

四川泸州古蔺县-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

同一起事故造成多人受伤,交强险赔偿限额应如何分配?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车在国道107上将行人苏某某、于某某撞倒,造成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因赔偿协商未果,苏某某、于某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李某某等赔偿其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先由交强险承保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付,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苏某某医疗费与伤残赔偿项下损失分别为243716元和272720元;于某某两项损失分别为151236元和295120元。二人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内,应按损失比例分配:苏某某获赔11106元[18000元×(243716/394952)],于某某获赔6894元[18000元×(151236/394952)]。

在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内,苏某某获赔86400元[180000元×(272720/567840)],于某某获赔93600元[180000元×(295120/567840)]。因李某某负全责,二人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未超过商业险限额,故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内全额赔付。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因此,在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限额并非对单一受害人足额赔付,而是在总额内按各受害人在对应分项损失中的占比进行分配。这一原则既保障每一位受害人获得基本赔偿,也防止个别受害人占用全部限额,体现了交强险的公益性与公平性。

 


钱利律师 已认证
  • 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
    • 18384349933
    • 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9年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14%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509分 (优于94.6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99篇 (优于99.41%的律师)

    版权所有:钱利律师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07667 昨日访问量:51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