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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两女受男方家人歧视,为女方赢回尊严减少损失

发布者:钱利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0年年末,熊女士和项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熊女士是贵州人,家中姐妹较多,父母对子女的照顾一直很匮乏。项先生是四川人,是家中独子,自然家中对项先生从小娇生惯养,典型的妈宝男。两人相识时,熊女士才刚过16岁生日,由于年纪小不懂婚姻,一个月时间就与项先生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怀孕;熊女士父母无奈,只好同意此段姻缘。

2012年11月,熊女士生下女儿项大妹;项大妹出生后,因项先生家人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熊女士坐月子的时候,就表示出强烈不满,直言不讳的说熊女士“无能”“没本事”,更不愿意照顾熊女士母女。熊女士没办法,也不敢与父母开口求助,只能自己照顾女儿,还忍气吞声为项先生一家人洗衣、做饭,各种家务全包。

2013年年底,熊女士怀孕了,熊女士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生下项家人喜欢的龙子!

2014年9月,熊女士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生下二胎,但还是未能如愿以偿,只生育了二女项二妹。生下二女后,熊女士根本顾不上身体的疼痛,其更大的担忧,是一直担惊受怕,担心项先生及家人的厌恶眼神以及语言攻击。但生活总得过下去,当然,接下来的日子也不可能会比生育大女儿好过、、、、、、

在熊女士与项先生家人的冲突中,项先生从来没有保护妻子的意识,只是袖手旁观,令熊女士心灰意冷,夫妻感情日益冷淡。同时基于项先生从小备受家人‘呵护’,导致双方生活期间,从来没有一个男人的责任与担当,孩子该如何抚养,家庭开销怎么来,都需要比自己小9岁的熊女士来撑起这个家熊女士称,为了生存,熊女士曾经背着女儿在砖窑厂与一群男人手工制作红砖。手工制作红砖是一个需要体力非常好的人才能从事,而熊女士身高只有1.53米,体重70多斤。

2016年8月,在项先生的无责任心,以及项先生家人的唾弃、责怪、厌恶、争吵下,熊女士不堪忍受,选择了离开。

2019年10月中旬,熊女士联系泽理,寻求离婚。

办案经过

熊女士委托泽理时,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离婚,对方抚养孩子,其支付必要抚养费,对于农村共同修建的房屋,熊女士只求解脱不要求分割。泽理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擅长处理家庭矛盾的钱律师担任主办律师。

钱律师认为,男方家人欺人太甚,因此建议熊女士利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减少自己的损失。在开庭中,钱律师与熊女士互相配合,在法庭上说明了熊女士的处境,无稳定工作,无长期收入,最终抚养费的支付,直接按照当地最低的标准进行支付,并就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不再予以支付。在钱律师的据理力争下,熊女士争回了自己的尊严,并减少了自己的损失。

案件结果

本案一审经判决结案,双方离婚,项大妹、项二妹由项先生抚养,熊女士仅需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各600元的抚养费。

律师说法

本案是一个妈宝男的后半生、家人干涉婚姻的典型案例。钱律师认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方的每一个决定,已经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而是关乎女方当事人在这段关系里的尊严。就本案来说,有一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需要关注。

抚养费如何计算。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如果支付义务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月总收入包括税后工资、每月的公积金,以及年终奖、季度奖金等收入平均到每月的总数。在本案中,熊女士称无稳定工作,无固定收入,生活一直朝不保夕,而项先生也拿不出任何我方有稳定收入的证据。因此,法院按照四川省该区域最低的生活标准判决了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最终熊女士的诉求,圆满获得法院的支持。

案外说案

截至2021年中旬,钱律师已经办理了很多纷繁芜杂的离婚案件,如果说以前只是隐约感觉到现今社会还有重男思想存在,那么这个案子就有力的证明了这一点。

从熊女士的讲述以及项先生家人在离婚案中的种种表现可看出来,夫妻俩的矛盾主要来自于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项家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严重,而熊女士认为男女都是一样的观念;价值观差异带来的是日常琐事的频繁争执,而夫妻俩对此采取的态度是回避,并在婚姻里各谋出路。

如果双方来自价值观完全不同的两个家庭里,婚姻确实需要经受极大的考验。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大多数夫妻会在双方家庭的干涉下走向离婚,极少有夫妻可以勇敢站出来,用自己的价值观捍卫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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