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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债权债务律师

发布者:钱利律师 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4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甲与被告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被告甲在外经营公司需要故多次向原告借款,被告乙在家对被告甲投资经营一事也无任何异议,之后因被告甲一直未归还借款原告从而诉至法院。

通过庭审,法庭核实案情后,作出该借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故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未在借条上签字的被告乙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虽然该案得到支持,但是希望大家今后借钱予他人时,尽量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并按手印,方能够多一条追回借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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