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林律师
刘家林律师
新疆-石河子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作者:刘家林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7次举报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详情如下: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均等分割的原则,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2)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双方在婚姻关系内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一方或双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所得的收益;一方或双方的智力劳动成果获得的专有权利所转换成的经济利益;

2、当两人自愿结为夫妻的那时起,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两人之间有了夫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这份权利和义务还受法律所保护。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既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来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刘家林,大学本科,全日制法学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职律师、诉讼律师,曾在司法机关工作近10年,有着大量的办案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石河子
  • 执业单位:新疆新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9020********1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