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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不合理拒绝签字后,被他人代签怎么办?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6日|分类:拆迁安置 |605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签补偿协议,这是安置补偿的重要依据。然而拆迁征收中很多人会遇到补偿不合理的问题,碰到这种情况时,拆迁方会在被拆迁人拒绝签字的情况下。拿着一份已签过字的补偿协议就来实施强拆。像这样一看就是他人代签的“假签名”,自己完全不知道签字这回事,而协议上的内容又是被拆迁人不认同的,这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一般情况下,他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签字是无效的,《合同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后该合同才有效。所以在被拆迁人没有追认或同意,该协议便是无效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到法院申请协议无效,撤销协议。

  其次,如果是亲戚、朋友被强迫要求代签协议的,如果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授权,是自始无效的,因为亲戚、朋友也是该事的“受害者”,但是如果获得追认或者授权,还是有效的。据此,被拆迁人不需担心因亲戚、朋友代签补偿协议而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也就是不用接受该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中的内容。

  再者,有些为房屋可能会有多个“共同拥有人”(比如夫妻共有共同财产),该房产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而另一方的代签行为很可能会导致协议有效。所以碰到这种情况时,房屋“共同拥有人”之间一定要提前协商好,只要补偿觉得不合理,无论对方如何“引诱”一定慎重签字,这样也可以避免日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也要记得被拆迁人如果因补偿协议被他人代签而不认可该补偿内容,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就超过了诉讼时效。这点,被拆迁人应高度关注。

  总之,在生活中碰到拆迁时,除非特殊情况,不管多么关系好的人,谨防让他人代签。不着急签字的同时,碰到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也不要慌张,要记得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做拆迁的律师,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有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可咨询冠领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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