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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过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6日|分类:拆迁安置 |270人看过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拆迁户因为考虑到房屋升值的利益而选择产权置换的形式,而在后续开发建设中,产权置换形式可以延缓征地费用的支出而减轻资金流动的压力,所以征收主体和后续的开发商也愿意采用产权置换的形式,这就导致现在有很多拆迁安置房存在。虽然安置房的价格往往低于正常的商品房价格,对普通老百姓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由于安置房毕竟不同于商品房,老百姓又对安置房的过户问题存在诸多顾虑。本文将从实务出发,冠领律师小编 https://www.guanlingls.com/ 详细分析不同情形下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问题。

  情形一、五年内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很多拆迁安置房是因为政府基于公共利益而开展的重大市政工程,这种情形下,安置房往往是划拨性质的土地,地方政策一般参照国务院各部委作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管理规定,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手续。这种情形房屋的合法性一般没有问题,但是因为短期内不能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存在出卖人不协助办理的风险,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大家在购买时约定好相关的违约责任,保证自己的利益。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购买划拨土地上的安置房时,过户一般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情形二、随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这样随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安置房想必是大家最乐意见到的情形了,这种情形的安置房往往是两种原因造成的。第一,开发主体原因,在早期开发商直接负责征地拆迁的过程中,直接与被拆迁户协商确定的置换方案或者是内部低价购买的开发楼盘。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因为拆迁取得的房屋,但是此类安置房本身就是商品房,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第二,个别地区的政策考虑,拿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到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首都功能核心区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交易时间不受限制,上市交易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形下主要是为了解决首都人口过于集中问题而出台的政策。这种情况下安置房的过户也可以随时办理。

  情形三、根本不能办理产权证的情形

  这是对买房者来说风险最高的一种情况,也是老百姓通常所说的“小产权”的问题。这种情况多见于由村委主导,配合开发商在没有获得相关政府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开发,这样的房子本身用地手续和建设手续就不齐全,一般属于“违建”的范围,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

  综上所述,安置房的过户问题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形,需要结合土地性质、拆迁项目地方政策等各种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您担心相关的法律风险,一定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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