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当我们遇到拆迁我们该怎么办呢,冠领律师告诉你
一、拆迁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
2、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一)批前程序
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情况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规划用地来确定征地块。
1、发布征地预告通知
通告后抢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得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农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上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承包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二)批后程序
1、征地方案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公告,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组织征地听证
4、土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