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石明超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05日 301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王小姐居住上海市闵行区与网络上的防护服供应商张某海,山东省青岛市人联系,由王小姐洽谈北美客户,大批需要中国生产的疫情防护服。张某说,他是潍坊大型公司老总的亲戚,能拿到50万件医用防护服。
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是当地知名企业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原告居间合同服务费24万元;
2、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支付逾期违约金99600元(每延期支付报酬1日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暂计至起诉之日2021年7月13日);
3、由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经过:
王小姐从事居间服务业,接到张某海以被告网盛公司的名义委托后,于2020年4月23日和网盛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居间方协调网盛公司与美国客户Summit的购买需求,并促成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完成实际采购行为,居间服务报酬为与买方实际达成的购销合同总额里的佣金,结算时间为交易完成后,买方打款总金额1个工作日内汇入原告账户。
网盛公司经原告居间服务已与美国客户达成货物买卖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被告张某海于2020年5月9日、24日前共计支付了11万服务费,附有转账记录,至今尚欠原告居间服务费24万元(附有被告张某海在微信中的认可记录佐证)。基于王小姐系接受被告张方海委托,并已经促成网盛公司与美国客户交易成功的事实,被告应当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原告居间服务费并承担违约责任。两位被告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经过法院多次审理,以及石律师的细致工作,案件审理跨越300天后,审理如下,网盛公司律师提出张某海的图章是伪造的,成交的防护服实际件数按物流的实际数量。因本案中被告网盛公司仅能确定通过被告张某海与美国客户Summit 完成订单数量为29.5万件,故其酬金数额应按照人民币0.7 元/件29.5 万件计算,为人民币206500元,因被告张某海已支付原告11万元,故被告张某海应.支付原告的酬金应为96500元。合同中虽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约定标准过高,故应予调整,原告主张违约金暂计算至2021年7月13日,故本院支持其违约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标准计算,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1年7月13日共计415天,为16897元。故其要求被告网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的其他酬金,暂无证据证明其主张,原告可待证据.充分后与本次起诉之后的利息另行主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某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96500元及违约金1689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94元,由原告负担3823元,被告张某海负担25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