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荣律师 08:00-22:00
张金荣律师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资深医疗律师
13683044090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医务人员转诊的义务

作者:张金荣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37次举报


转诊分院内转诊(转科)和院外转诊(转院)。

在患者的病情出现超出本科室、本医院的诊疗范围或者处置能力时,医生要及时告知患者转诊,如果转诊不及时、不到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就有可能造成医疗过错:

    1.患者的主要病情明显不属于本科室专业范围时,未及时转科;

    2.患者的主要病情明显超出本医疗机构处置能力时,未及时转院;

    3.患者当时情况不适宜转院,可能使病情加重或死亡时,医生予转院处置;

    4.转诊过程无足够的医疗条件支持,难以安全运送,医生予转院;

   5.未先行联系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致使对方未做好接收准备,转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

   6.在患者等待转诊期间,未采取合理的救治措施,致使病情加重或死亡的。


张金荣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3683044090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6次 (优于88.9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2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6994分 (优于98.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5篇 (优于99.76%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金荣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34823 昨日访问量:45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