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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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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转诊的义务

作者:张金荣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45次举报


转诊分院内转诊(转科)和院外转诊(转院)。

在患者的病情出现超出本科室、本医院的诊疗范围或者处置能力时,医生要及时告知患者转诊,如果转诊不及时、不到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就有可能造成医疗过错:

    1.患者的主要病情明显不属于本科室专业范围时,未及时转科;

    2.患者的主要病情明显超出本医疗机构处置能力时,未及时转院;

    3.患者当时情况不适宜转院,可能使病情加重或死亡时,医生予转院处置;

    4.转诊过程无足够的医疗条件支持,难以安全运送,医生予转院;

   5.未先行联系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致使对方未做好接收准备,转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

   6.在患者等待转诊期间,未采取合理的救治措施,致使病情加重或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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