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接到咨询说自己或朋友遇到医疗事故了,怎么办?
首先是复印并封存病历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谓的法外人情其实常常是无奈的说法。在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后,很多患方要么是没有证据意识,什么证据都没有留存,要么就是什么都留着,恨不能保存病发时的空气,其实,医疗官司最重要的证据是病历资料。所以首先要做的是封存病历资料,同时复印一套病历备用,为避免病历资料被修改,应当第一时间对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封存。
第一时间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可以看出,封存病历不需要上班时间,不用等所有病历都完成,随时封存已经形成的病历。
其次,如果患者死亡,要考虑是否尸检的问题。死因不明或者患方不能接受医方给出的死因,就需要尸检,不能因为风俗习惯让患者死的不明不白,也不能一时犹豫误了查明事实维护患方权益的基础,如果因为患方拒绝尸检而导致死因无法查明或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认识,患方要承担不利的后果的,况且尸检取出必要的标本后的遗体会缝合到基本形式正常,依然可以完成丧葬礼仪。所以,不要犹豫,当机立断,为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做出明智的选择。
第三,注意保存从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起的所有的票据。包括医疗费发票,门诊挂号费票据,在药房购买的药品发票,护工的合同和发票等,这些票据在将来主张损失赔偿时的凭证。第三其实是可以放在第一的: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更好的准备前面两类证据,选择最为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权力,防止走弯路走错路。
然后,就是找专业人员帮助解决纠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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