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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封存病历

作者:张金荣律师时间:2021年02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185次举报


一、什么是病历

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1、门(急)诊病历含:病历首页、病历记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一般是患者保管。

2、住院病历包含: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手术同意书等各种检查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长期临时医嘱单等。由医院保管,保管期限是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30年。

二、封存病历

医患双方都可以要求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应当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封存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标明病历封存的病历页数,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

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启封。

特殊情况:病历未完成,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电子病历封存:医疗机构可以提供电子版或打印版病历。复制的电子病历文档应当可供独立读取,打印的电子病历纸质版应当加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专用章。也就是说电子病历封存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是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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