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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作者:张金荣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31次举报


这里说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并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的规定是需要考虑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医疗期是保护职工因病可以保住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具体规定是: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医疗期累计计算期间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内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内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内

5年以上

9个月

15个月内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内

10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内

20年以上

24个月

30个月内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举个例子: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521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15211日至201621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特殊情况下对医疗期有所延长: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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