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张金荣律师,北京三甲医院工作16年医疗律师
这次说一个:手术步骤选择错误,破坏内环境案
基本经过:患者女性,2001年行左侧宫外孕手术,2003年行剖腹产手术,2014年12月28日,因无明显诱因感上腹疼痛伴腹泻,伴发热北京某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第二日予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5日后出院,每日下午低热伴腹痛;出院20天,患者高烧、腹痛加重,到医方就诊考虑泌尿系感染,予住院输液治疗一周无效,转院诊断为卵巢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囊肿,后行盆腹腔粘连松解+盆腔脓肿清除术+左附件切除术。患者将第一家医院诉诸法院。
本律师观点:患者术前多次行腹腔手术,腹内环境不适合腔镜手术医方手术方式选择错误;术中医方操作流程不合规范,导致患者盆腹腔感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医方未能及时诊断鉴别诊断,未予合理诊疗。
鉴定意见:医方对患者实施腹腔镜手术缺乏手术适应症,术中操作缺乏广泛清洗腹腔的步骤,与患者后来腹腔粘连、囊肿及感染有直接因果关系,医方错误诊疗行为对患者损害后果负次要责任。
结果:一次错误的手术方式选择,导致患者终生腹腔内环境破坏,痛苦、缠绵不愈,医方赔付患者各项侵权损失3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