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金荣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2日 17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17年1月5日,患者身体无不适因体检B超显示:左肾结石,直径约1.5cm,到榆林某医院就诊,门诊以“左肾结石”收住入院,1月7日,医方让患者家属签署输尿管镜左肾结石钬激光碎石术手术知情同意书;1月9日,医方在全麻下行左肾切除术。
律师意见:切除左肾未经过患者同意,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患者术前肾功能正常无不适体征,没有碎石手术指征,医方过度医疗;医方术前未查清患者尿路解剖情况,术前准备不足;医方手术操作不当一错再错,输尿管镜进出手法不当,改为开放手术后肾静脉破裂大出血没有积极保患者脏器。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肾脏病学分册肾结石治疗分为内科治疗、体外冲击波碎石、微创手术、开放性手术四种治疗方式,其中体外冲击波碎石为目前治疗直径≤20mm的肾结石的标准治疗方法。
鉴定意见:医方予患者切除肾脏没有取得患方同意,开放手术导致患者肾静脉破裂大出血后没有及时修补肾静脉,直接切除肾脏存在明显诊疗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60-80%。
任何人都不应当在接受医疗时受到伤害。然而在全球范围内,每分钟至少有5名患者死于不安全的医疗。我们需要建立患者安全文化,以促进与患者的伙伴关系,鼓励报告错误并从中学习,创造一个无指责的环境,使卫生工作者能增强权能并获得培训从而减少错误。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XX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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