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荣律师 08:00-22:00
张金荣律师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资深医疗律师
13683044090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手术并发症引发离世,律师力克医院抗辩,帮福建家属获赔偿款

发布者:张金荣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9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16 年 10 月,时年 67 周岁的陈老太因左侧面肌抽动 6 年,在家人陪同下从福建前往北京,入住京安三甲医院(化名)神经外科就诊,入院确诊左侧面肌痉挛。同年 10 月 28 日,医院为患者实施左侧面神经根显微血管减压术。 术后次日,陈老太突发口齿不清、呼吸困难,检查确诊颅内多部位出血,医院紧急开展开颅血肿清除、气管切开等抢救手术,但患者后续继发重症肺炎、脑积水、心肌缺血,历经 39 天住院救治,于 2016 年 12 月 4 日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家属梳理病历后认为:医院术中操作未尽审慎注意义务,手术诱发致命脑出血,术后监护、抗感染护理措施缺失,多重过错叠加最终造成患者死亡;院方则全盘否认诊疗过错,主张脑出血属于手术无法规避的正常并发症,患者死亡系自身病情演化所致,不仅拒绝任何赔偿,还在诉讼中提起反诉,要求四名家属结清患者住院拖欠的近 9.5 万元医疗费。双方协商彻底破裂,林家四兄妹慕名委托我所代理起诉维权。

二、办案经过

(一)诉前固定关键证据,先行尸检锁定死因

接受委托后,考虑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院方掌握全部病历材料的特点,我第一时间指导家属封存、复印全套住院病历,规避病历篡改风险;为固定死亡因果关系,协助家属单方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尸检。尸检结论明确:陈老太系手术并发脑出血,继发肺部感染、心肌缺血死亡,手术并发症是死亡根本诱因,该报告成为后续诉讼核心基础性证据。

(二)立案并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破解医院无过错抗辩

1.整理全部票据:逐一归集患者预交医疗费票据、异地往返交通费、陪护住宿费、丧葬支出、病历复印费等几十份凭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核算索赔明细,最初主张按 40% 责任比例索赔各项损失 + 精神抚慰金合计 50 万余元。

2.案件立案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共同选定中天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和患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责任比例进行司法鉴定,我方垫付鉴定费 15000 元。最终鉴定意见落地:医院诊疗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实务次要责任区间 20%-40%)。

(三)庭审全流程对抗:驳回医院重新鉴定申请、逐项质证赔偿项目、应对反诉

1.对抗医院重新鉴定诉求:医院不认可司法鉴定结论,当庭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询,庭审中我结合临床诊疗规范、尸检报告逐条驳斥院方提出的无过错理由;医院后续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我援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从鉴定机构资质、鉴定程序合法、鉴定依据充分多角度论证,最终法院驳回医院重新鉴定申请,采信司法鉴定意见。

2.精细化质证各项赔偿:针对医院逐项拒赔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家属陪护开支的抗辩,结合患者跨省就医客观事实、人身损害法定赔偿范围,逐一论证各项费用合理性,纠正我方原主张过高的护理费、营养费标准,配合法院依法核定合理损失金额。

3.应诉医院反诉(拖欠医疗费):医院当庭反诉要求家属全额支付 94898.9 元欠费,我提出:医疗费属于案涉诊疗行为产生,应当按照法院最终划定的过错责任比例分摊,不能由患方全额承担,实现本诉、反诉合并核算抵扣,避免家属既要承担全部欠费又无法拿到赔偿的被动局面。

4.调解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协商:我方主张 1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老人高龄手术意外离世、家属跨省奔波痛失亲人的客观损害,在庭审辩论中充分说理,说服法官酌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四、案件最终结果(一审判决)

法院采纳司法鉴定意见,综合全案案情酌定京安三甲医院承担 30% 次要赔偿责任,一审判项分两项结算抵扣:

1.本诉赔偿:京安三甲医院需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27247.3 元;扣除家属需折抵的医院垫付尸检费 9000 元后,医院实际需向四名委托人支付318247.3 元。其中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3 万元,各项法定赔偿项目均依法按 30% 比例核算落地。

2.反诉处理:患者总医疗费 129898.9 元,医院自行承担 30%(28469.67 元),剩余 70% 由家属承担,即四名委托人仅需向医院支付医疗费66429.23 元,无需全额清偿近 9.5 万欠费。

3.案件鉴定费、诉讼费、反诉诉讼费按过错比例双方分担,驳回双方超出法定标准的其余诉讼请求。

4.最终经款项折抵核算,委托人到手净赔偿款超 25 万元,圆满实现维权目标,家属无需全额承担高额住院欠费。


张金荣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0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 执业10年
    • 13683044090
    •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 用户采纳

      6次 (优于88.9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次 (优于90.3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7330分 (优于98.2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5篇 (优于99.92%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金荣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61646 昨日访问量:48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