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去年的五月份,气温刚有一些燥热。我抱着卷宗去看守所会见刘某某时的情形,至今记忆犹新!刚接到这个案件时,是刘某某河北省老家的邻居找到我。描述的内容是很简短的,当然作为家属遇到刑事案件时都不一定能清楚的描述案情更何况邻居呢。所以,在我没有见到刘某某前,我对他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遐想,应该是一个面带凶相之人。可当看守所会见室打开后狱警将刘某某带进来时,我发现这不过是一个170CM,50KG,面相老实的中年男人。
在了解案情过程中,他的神情比较淡然并未出现过多的情绪。记得当时我问了他除了犯罪相关的几个问题。1.为什么在把孙某杀害后把他得手机砸坏?2.为什么会拿走他口袋中的一百多元?3.为什么会从天津徒步到青县?刘某某的回答是因为那一刻很害怕,害怕别人给打他电话会被发现因为不知道怎么关机所以将孙某的手机砸坏,因为事发当时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他想回家看看年幼的儿女,走路到青县是因为根本就没有想逃只是想回家看看孩子但是没有钱只能走了七天。
那是第一次会见刘某某,那一刻我就决定应该帮帮他,虽然在那一刻不知道结果如何但我已经觉得会力所能及的帮助他,我把会见的结果告诉了他的家属。他的家属表示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实在没想到会给他那么大的精神压力。
在这个案件中经过多次会见,最后的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法庭也考量多种因素,愿意给刘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通过这个案件,我想表述的是天气炎热人都比较冲动,勿让一时冲动毁了两家人生活。更要在出现法律纠纷时不要惊惶无措,可向律师进行求助。也许律师的一个思路就能给在黑暗中无助的你带来一丝希望!
高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