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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如何帮助老总控制公司——上海金渊跃律师

发布者:金渊跃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1日|分类:公司法 |3249人看过

多数人都听说过私募基金的制度为有限合伙。


但是,也都不清楚为什么私募基金喜欢设立有限合伙,而不是公司来进行资本运作。


这里,金律师给诸位解答一下。通过解答,相信各位也会进一步理解有限合伙制的工具价值。



一、有限合伙的工具价值——以少数股权比例控制大量资本



(一)公司制度的决策权依据


为什么公司需要掌握67%、51%或者至少34%的方式来实现绝对控制、相对控制和重大事项否权?


因为,《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除非章程里面另有规定,否则默认以出资比例界定表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同股同权,甚至连章程约定都不行,只能施行资本多数决,以股份行使表决权。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依据


那么,有限合伙企业相比有什么优势?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因此,如果有限合伙中有且仅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其余的均为有限合伙人。


则无论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多少,其均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控制权。


而其与有限合伙人则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


同时,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协议的修改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因此,除非普通合伙人同意修改合伙协议,否则合伙协议的内容无法进行修改。


以上两点,就决定了有限合伙企业能够实现少数资本控制多数资本的制度。


其少数资本的控制难度比公司制度更加方便。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商业价值


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比较小的资本控制大的资本,防止合伙企业跑偏,同时可以集合社会资源。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用来设立用于股权投资、投资基金类业务,而无须担心资本方干预经营


同时也可以作为股权激励平台,给员工发放股权的同时,也避免员工表决权影响所在公司的决策。


 

三、老板需要留意的问题


虽然有限合伙企业制度有诸多优势,但老总必须要留意的是,普通合伙人权利越大,责任越大。


因此,其对外将要承担的是无限连带的责任。


也就是,不论其认缴资本的多少,其合伙企业的外债不以出资额为限制,均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或者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以出资额为限制对外承担有限责任。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在特定方面对普通合伙人形成限制,例如: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   金渊跃律师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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